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的需要,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根据学校数字化(“校园一卡通”)建设的需要,学校编制了《“校园一卡通”信息编码标准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一卡通”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是学校信息化和校园数字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照信息编码标准方案,组织专人对有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与整理。
二、“校园一卡通”信息编码标准方案(试行)中有关数据的编码系采用教育部已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代码和国家标准代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数据信息收集与整理过程中,凡未涉及到的信息编码,请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
三、各有关单位在今后对本部门数据信息整理或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升级)时,要求采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一部分:学校管理信息标准2003.9)中有关“高等学校管理信息”的信息标准。
四、此次将《“校园一卡通”信息编码标准方案(试行)》中凡采用的教育部教育信息编码和国家标准编码作为附件一并印发,其它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将根据我校数字化建设的进展,在今后分期分批进行发布。
五、各有关单位将数据信息收集和整理完毕后,务必于6月15日将数据库(Foxpro 或Excel)交网络中心汇总,以便后续“校园一卡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有关单位在数据收集与整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算机网络中心联系。
附件:1、“校园一卡通”信息编码标准方案(试行)
2、各院(系)、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编码
3、教育部教育信息标准代码和国家信息标准代码(部分)
4、科室(教研室、课程组、研究室、实验室及党政各科室)基本信息
5、各院(系)专业基本信息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